
集团公司职工食堂对下属公司开放就餐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 分类:工商财税热点
- 作者:卓越方圆会计培训
- 来源:卓越方圆会计培训
- 发布时间:2019-08-13 08:38
- 访问量:
【概要描述】集团公司职工食堂对下属公司开放就餐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集团公司职工食堂对下属公司开放就餐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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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职工食堂对下属公司开放就餐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案例:
某集团公司及下属八家公司同在一栋办公楼办公,为方便员工就餐,由集团公司在地下室开办职工食堂,所有集团下属企业员工均可免费就餐,由各下属公司同集团按照每月每人300元进行结算。请问集团公司和各下属公司如何就职工食堂事宜进行财税处理?
集团公司职工食堂对下属公司开放就餐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搞清楚的第一点是职工食堂究竟是属于谁的?从案例来看,职工食堂显然属于集团公司主办,那么就意味着职工食堂的所有支出首先应当在集团公司账务进行核算,可能包括的成本有:
——地下室房租或固定资产折旧
——职工食堂相关设备资产的折旧
——职工食堂员工工资薪酬
——职工食堂采购的食材
——职工食堂其他必要开支
搞清楚第一步核算主体,下面的问题就是职工食堂面对本公司员工和集团下属公司员工提供就餐如何处理了!职工食堂的界定其实非常清晰,只有本企业员工提供就餐才能界定为职工食堂,从而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处理,如果为其他企业员工提供就餐,就属于典型的提供餐饮服务,必须正常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这个案例中的两部分业务处理就很清晰了:
1、集团职工食堂对内部员工提供的就餐所有的支出应计入职工福利费——职工食堂支出,只要不超过职工福利费限额均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集团职工食堂对外部人员(即使是集团下属公司也属于外部人员)提供的就餐应属于对外经营活动,以集团收取的其他公司员工餐费作为收入按照餐饮服务缴纳6%增值税,如果集团本身有正常业务的话,该部分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3、集团职工食堂所有支出需要在职工福利费和对外业务之间进行分割,由于整个就餐是统一实施的,因此以本公司人员和其他公司人员的比例进行分割是较为合理的方法。集团公司应在每月先单独归集职工食堂开支,然后月末按照本月员工与非员工比例进行统一比例分割,分别计入职工福利费和其他业务成本即可。
4、这样的独特业务模式需要集团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加入餐饮服务,并办理相关对外营业的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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