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方圆

会计培训网-卓越方圆

各行业会计实操培训基地

搜索
卓越方圆

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增值税处理大不同

  • 分类:工商财税热点
  • 作者:卓越方圆会计培训
  • 来源:卓越方圆会计培训
  • 发布时间:2019-09-11 14:31
  • 访问量:

【概要描述】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增值税处理大不同

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增值税处理大不同

【概要描述】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增值税处理大不同

  • 分类:工商财税热点
  • 作者:卓越方圆会计培训
  • 来源:卓越方圆会计培训
  • 发布时间:2019-09-11 14:31
  • 访问量:
详情

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增值税处理大不同

增值税区分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等,销售行为不同,增值税纳税处理产生差异。

 

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无形资产、不动产、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因购买方需求量大等原因,在销售行为发生的同时给予价格方面的优惠。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发生折扣销售,如果销售方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销售方可以按折后金额计缴增值税。未按要求开票的,在计算增值税时折扣额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是指销售发生后,销售方为鼓励买方及时偿还货款或因质量瑕疵、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而给予的折扣优待。与折扣销售不同的是,销售行为与折扣的实现往往不是同步完成的,无法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标注。税务机关从征税、抵扣相一致考虑,要求对折扣额开具红字发票,如销售发票已交付买方未退回销售方的,则由买方发起红票开票流程;销售发票未交付买方或收回的,则由销售方发起红票开票流程。

 

涉及到折扣的销售模式千变万化,纳税人需要结合销售合同、交易方式、对价支付等综合判断属于税法中的何种销售行为,确保在发票处理、税款计缴时适用正确的税务处理。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卓越方圆
please try agai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号院2号楼安富大厦509室

版权所有 © 北京卓越方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