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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社保断了,一定要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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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相关负责人解读阶段性“免减缓”政策
五部相关负责人解读阶段性“免减缓”政策
2月20日,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五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企业阶段性“免减缓”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可为企业大量减负,相关政策对于基金影响总体可控,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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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税务总局、医保局等五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企业阶段性“免减缓”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可为企业大量减负,相关政策对于基金影响总体可控,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保障。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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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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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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